新手調香師 · 55
三滴精油在 10 毫升裡是幾 %——順帶解釋為什麼語料裡 89% 的配方看起來都超標
· 9 分鐘
r/DIYfragrance 上有人用依蘭精油調了一瓶婚禮香水,很受歡迎,發文問我們是不是想得太複雜。有人指出依蘭在成品的上限是 0.73%,接著整串變成一場關於該不該相信安全準則的爭論,走了三十幾則。發文者兩次講出實際配方——10 毫升酒精配三滴——而沒有人換算。算出來是 1.09% 到 2.17%,整個區間都在線上。他另外做的身體油是 0.62% 到 1.23%,線從中間穿過去。而更值得解釋的是第三個數字:我們 954 份配方語料裡,依蘭用量中位數 2.5%,89% 的用例超過 0.73%,那些配方並沒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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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發文說,他幫一場婚禮做了自己的香水,收到很多讚美,而配方就只是依蘭精油加薰衣草泡在酒精裡。他問:我們是不是有時候把事情想得太複雜了?
有人給了一個數字:
「你有把依蘭在成品裡上限 0.73% 這件事算進去嗎?」(berael)
接下來的三十幾則,是一場關於該不該相信安全準則的爭論。發文者說他對安全指引「零信任」,靠常識與直覺;對方說沒做過研究就不叫知識。兩邊都沒有移動。
而發文者在串裡兩次講出了他的實際配方:
「我用了三滴精油配 10 毫升酒精。我還用胡麻油做了身體油,那個是 10 毫升配兩滴。」
42 則回覆裡,沒有人把那三滴換算成百分比。
換算
資料庫給依蘭花油的比重是 0.948 到 0.968(取中點 0.958),乙醇是 0.772 到 0.786(取 0.779)。
精油滴管常見的落點在每毫升 20 到 33 滴,也就是每滴 0.03 到 0.05 毫升。因為不知道他用哪一種,我把整個區間都算出來。
三滴配 10 毫升乙醇,重量百分比:
| 每滴體積 | 濃度 | 相對 0.73% |
|---|---|---|
| 0.03 mL | 1.09% | 1.50 倍 |
| 0.04 mL | 1.45% | 1.99 倍 |
| 0.05 mL | 1.81% | 2.48 倍 |
| 0.06 mL | 2.17% | 2.97 倍 |
**整個區間都在線上面。**最小的合理滴量還是 1.5 倍。
這個結論不需要知道他的滴管是哪一種,因為所有合理的滴管都給同一個答案。
身體油那一瓶不一樣
兩滴配 10 毫升胡麻油(比重約 0.92):
| 每滴體積 | 濃度 | 相對 0.73% |
|---|---|---|
| 0.03 mL | 0.62% | 0.85 倍 |
| 0.04 mL | 0.83% | 1.13 倍 |
| 0.05 mL | 1.03% | 1.41 倍 |
| 0.06 mL | 1.23% | 1.69 倍 |
那條線從中間穿過去。
串裡有人說「兩滴配 10 毫升載體油已經超過依蘭的 IFRA 上限」。在典型滴量下他是對的,在小滴量下不成立。
滴量為什麼不能當單位、以及怎麼量自己的滴管,我在〈為什麼配方不能用滴數〉寫過。摘一句這裡要用的:Sklubalová 與 Zatloukal 2005 年那篇發現,條件全部控制住的時候滴量變異係數只有 3.3%,但滴頭設計、傾角與擠壓速度三項都有顯著影響。一滴對你自己是穩的,換一支瓶子就不是了。
那 89% 是怎麼回事
現在講這篇真正想解釋的東西。
954 份公開配方語料裡,**159 份用了依蘭,佔 16.7%。**用量中位數是 2.500%,第 90 百分位 8.000%,最大 24.82%。
89% 的用例超過 0.73%。
看起來專業配方全體違規。並沒有。
那 954 份是香精濃縮液的配方,而 0.73% 管的是成品。
濃縮液裡的 2.5% 依蘭,做成 20% 濃度的淡香精之後,在瓶子裡是 0.5%。在線以下。
要讓濃縮液裡的 2.5% 在成品裡超過 0.73%,濃縮液得佔到瓶子的 29.2% 以上(0.73 ÷ 2.5),而那已經超過香精級的濃度了。
換句話說,語料的中位數跟那條上限根本沒有衝突,因為它們量的不是同一個東西。
**發文者的問題不在他放太多,在他跳過了一個步驟。**他把精油直接兌進酒精,那個數字就是成品的數字。專業配方的 2.5% 後面還有一次稀釋。
這件事我在寫溶劑那幾篇的時候也踩過:濃縮液階段的最佳解跟成品階段的最佳解,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分母先講清楚,數字才有意義。
那條線在管什麼
依蘭的急毒性數字並不嚇人。資料庫給的是大鼠口服 LD50 大於 5000 mg/kg、兔皮膚 LD50 大於 5000 mg/kg。
限制不是為了急毒性。同一筆紀錄的 GHS 欄寫著 H315(造成皮膚刺激)與 H317(可能造成皮膚過敏反應)。
串裡有人講的正是這一條:
「事實是你可能會發展出過敏,然後從此再也不能用依蘭。很多材料都一樣。」(_nate69)
這句話有數字可以配。Geier 等人 2022 年在 Contact Dermatitis 分析德語區 IVDK 的資料,10,930 名皮膚炎病人測了 12 種精油,依蘭(I + II)油的陽性率 3.9%,是十二種裡最高的。那篇的細節與它為什麼不能讀成一般人口的機率,我在〈合成的讓我頭痛,所以我只用天然〉處理過。
這裡只補一個那篇沒提的角度:同一份研究發現按摩師與美容師在陽性者中比例偏高。差別在接觸頻率與是否處理原液,不在材料。
我之前那篇漏掉的一件事
寫這篇的時候回頭查依蘭的紀錄,發現我在〈原料圖鑑:依蘭油〉裡引用的一個數字有問題。
那篇寫:一般依蘭油留香 140 小時,等級 I 是 319 小時,兩倍多,並用它說明分餾之間確實有差別。
兩個數字都在資料庫裡,條件也一樣(都是 100% 原液)。問題在方向。業界對分餾的描述是這樣:
「Extra 是比較上揚的,花香衝擊力強但留香比較短。第三分餾留得比較久,花香衝擊少一點,帶點枝梗感。」(oval_euonymus)
第一分餾應該是留香較短的那一支。資料庫給它的數字卻是完全油的 2.3 倍。
而等級 II 與 III——業界說留香較長的那兩支——留香欄是空的。
我沒有辦法判斷哪一邊對。可以確定的是我當初只讀了數字,沒有去對業界的描述,而挑分餾最主要的理由就是留香差異。那一篇我已經加上更正註記。
(這是我第二次在留香欄上踩坑。上一次是玫瑰醚同一個分子 8 小時對 388 小時,那次是量測條件不同;這次條件相同,方向相反。)
實際可以怎麼做
- **先想清楚分母。**濃縮液的百分比乘上濃縮液在瓶子裡的比例,才是成品的百分比。看到任何一個上限,先問它管的是哪一層。
- **量一次你的滴管。**滴 20 滴到秤上,除以 20,再除以比重。五分鐘,之後所有配方都能換算。
- 配方寫重量百分比,不要寫滴數。
- 依蘭直接兌酒精的話,0.73% 大約是每 10 毫升 1.2 滴。(0.05 mL/滴、比重 0.958 反推。)
- **要做高濃度就先做濃縮液再稀釋。**語料的中位數 2.5% 是這樣來的。
- **常接觸的人風險比較高。**處理原液時戴手套是便宜的保險。
這篇沒有建立的
- **我沒有讀過 IFRA 標準原文。**0.73% 引自討論串,另在第三方網頁看到同樣數字。我沒有查它屬於哪一個產品類別,也沒有查它在第 51 修訂版裡的現行值。
- **IFRA 的分類(Category 1 到 12)我完全沒有處理。**同一支材料在不同產品類別的上限差很多,「成品」在不同類別下指的東西也不一樣。這是上面那些倍數最大的不確定來源。
- **滴量 0.03 到 0.05 mL 是常見值,不是量出來的。**Sklubalová 那篇測的是眼藥水(水溶液),精油的表面張力與黏度不同。我用它支持的是「滴量受滴頭與手法影響」,不是任何一個數值。
- 胡麻油比重 0.92 是通用值,這個資料庫沒有胡麻油紀錄。
- **依蘭油比重我取的是區間中點。**用兩端算,三滴那組是 1.79% 到 1.83%,結論不變。
- 29.2% 那個交叉點是用中位數 2.5% 算的,不是那 159 份各自的實際稀釋倍數。我沒有辦法知道每一份濃縮液最後被稀釋到多少。
- 語料是濃縮液配方這件事,是我從配方結構推的(多數不含酒精、總量以份數計)。少數幾份可能本來就是成品配方,我沒有逐份確認。
- Geier 2022 是皮膚科就診人群,3.9% 不能讀成一般人口的致敏率,而且他們測的是 I + II 分餾。
- **留香 140 對 319 我只確認到條件相同、方向與業界描述相反。**哪一個對,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