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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要標示的 26 種過敏原,資料庫裡查得到 23 種——缺的三種裡有兩種是後來被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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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每隔一陣子就會出現「某某香水驗出歐盟禁用致敏物」。我把歐盟化妝品規則附錄三那份要標示的過敏原清單拿來,26 種一支一支回查我們的資料庫,結果是 23 種查得到,供應商合計 1,774 家,最大的是香葉醇 198 家。缺的三種是 HICC(Lyral)、BMHCA(Lilial)與 methyl 2-octynoate,而前兩種正好是歐盟後來禁用的那兩支。目錄不會標「這支被禁了」,它只是不再出現,而缺席不是警語。另外兩件事:這 23 種裡,GHS 欄明確寫皮膚致敏 H317 的只有 13 種,沉香醇、香豆素、苯甲醇都不在其中——標示清單與危害分類是兩份不同目的的名單;而全站有 GHS 欄的只有 359 支,佔 42,225 筆的不到 1%。文獻兩篇:12 萬 4 千人的歐洲資料顯示 HICC 過敏率在禁令生效前就逐年下降,2024 年的系統性回顧把香精混合物 I 與 II 的致敏率定在 6.81% 與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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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不看
- 歐盟化妝品規則附錄三要求,超過門檻就得在成分表上具名的香料過敏原,是一份 26 種的清單
- 這 26 種在我們資料庫裡查得到 23 種,供應商合計 1,774 家,最多的是香葉醇 198 家
- 查不到的三種是 HICC(Lyral)、BMHCA(Lilial)、methyl 2-octynoate
- 前兩種正好是歐盟後來禁用的那兩支。目錄不會標「禁了」,它只是不再出現
- 這 23 種裡,GHS 欄寫皮膚致敏 H317 的只有 13 種
- 全站 42,225 筆裡,有 GHS 欄的只有 359 支,不到 1%
標示不等於禁用
先把兩件常被混在一起的事分開。
要標示的意思是:這支材料在留香型產品裡超過 0.001%、在沖洗型產品裡超過 0.01%, 成分表上就不能只寫 parfum,要把名字寫出來。目的是讓已經知道自己對某支過敏的人, 在貨架上看得出來要避開哪一瓶。它是資訊揭露,不是禁令。
禁用是另一回事,走的是不同的程序。HICC 從 2021 年 8 月起不得用於化妝品, BMHCA(也就是 Lilial)從 2022 年 3 月起不得使用, 後者是因為被歸類為生殖毒性物質。
新聞標題把「驗出歐盟禁用致敏物」寫在一起,兩個概念就黏住了。 清單上的 26 種絕大多數今天仍然合法,而且就在你桌上的瓶子裡。
26 種在資料庫裡的樣子
一支一支回查的結果。留香欄是小時 @100%,H317 那一欄看的是 GHS 分類有沒有寫皮膚致敏:
| 標示名 | 資料庫裡的名字 | 供應商 | 留香 | H317 |
|---|---|---|---|---|
| geraniol | geraniol | 198 | 60 | ✓ |
| citral | citral | 135 | 12 | ✓ |
| linalool | linalool | 135 | 12 | 無 |
| benzyl alcohol | benzyl alcohol | 125 | 35 | 無 |
| citronellol | citronellol | 119 | 56 | ✓ |
| cinnamal | cinnamaldehyde | 105 | 212 | ✓ |
| eugenol | eugenol | 97 | 52 | ✓ |
| benzyl benzoate | benzyl benzoate | 84 | 322 | 無 |
| limonene | dextro-limonene | 82 | 4 | ✓ |
| cinnamyl alcohol | cinnamyl alcohol | 79 | 371 | ✓ |
| coumarin | coumarin | 74 | 364 | 無 |
| anise alcohol | para-anisyl alcohol | 59 | 82 | 無 |
| benzyl salicylate | benzyl salicylate | 58 | 384 | ✓ |
| hexyl cinnamal | alpha-hexyl cinnamaldehyde | 56 | 400 | ✓ |
| isoeugenol | isoeugenol | 56 | 400 | ✓ |
| amyl cinnamal | alpha-amyl cinnamaldehyde | 53 | 256 | ✓ |
| hydroxycitronellal | hydroxycitronellal | 53 | 218 | ✓ |
| alpha-isomethyl ionone | alpha-isomethyl ionone (50% min.) | 47 | 124 | ✓ |
| benzyl cinnamate | benzyl cinnamate | 45 | 243 | 無 |
| oakmoss | oakmoss absolute | 42 | 400 | 無 |
| farnesol | farnesol | 31 | 400 | 無 |
| treemoss | treemoss absolute | 29 | 400 | 欄位空白 |
| amylcinnamyl alcohol | alpha-amyl cinnamyl alcohol | 12 | 320 | 欄位空白 |
| HICC(Lyral) | 查不到 | — | — | — |
| BMHCA(Lilial) | 查不到 | — | — | — |
| methyl 2-octynoate | 查不到 | — | — | — |
23 種的供應商加起來 1,774 家。這不是一份冷門清單,它是入門調色盤的一大半。 香葉醇、沉香醇、 香豆素、丁香酚都在上面。
缺的那三種
HICC 與 BMHCA 查不到,不是我們漏收,是上游的目錄裡已經沒有它們。 兩支都是先被歐盟禁用,然後從商業目錄上消失。
這件事有一個對使用者不友善的形狀:目錄不會告訴你一支材料被禁了,它只是不再出現。 沒有紅字,沒有註記,沒有「已停用」的欄位。你上次買得到、這次搜不到, 中間發生了什麼,資料庫不負責解釋。Lilial 那篇 講的就是這個坑的單支版本,這裡是把整份清單跑過一次之後的系統版。
**缺席不是警語。**要判斷一支材料現在能不能用,只能去查現行的法規文本, 不能靠目錄裡有沒有。反過來說也成立:目錄裡有,不代表它在你的市場合法。
第三支 methyl 2-octynoate 沒有被禁,只是我們的來源資料沒有收。 三個缺口裡有兩個是禁令造成的,一個是覆蓋率造成的,這兩種缺席長得一模一樣。
12 萬 4 千人的資料:禁令生效前,HICC 的過敏率就在掉
2021 年哥本哈根大學 Gentofte 醫院與 Erlangen 的 Ahlström 等人在 《Contact Dermatitis》上發表了一份時間趨勢分析(PMID 33453125)。
背景那句話值得先抄:HICC 是過去二十年被通報最多次的香料化學物, 並將自 2021 年 8 月起於化妝品中禁用。
資料規模是 124,472 位濕疹患者,全部以 HICC 5% 凡士林基質做過貼膚試驗, 來自歐洲接觸過敏監測系統(ESSCA)2009 至 2018 年,以及 Herlev-Gentofte 醫院 2009 至 2019 年。
結果:Gentofte 的 9,865 人中 1.98% 對 HICC 有接觸過敏, ESSCA 的 114,607 人中是 1.62%。整體逐年下降, Gentofte 每年降 0.156 個百分點(P = .001),ESSCA 每年降 0.051 個百分點(P = .0002)。
作者的結論寫得很克制:這是第一份顯示歐洲濕疹患者的 HICC 過敏顯著下降的研究, 最可能歸因於即將到來的歐盟禁令。也就是說,配方端在法規生效前就先動了, 而人群的致敏率跟著下來。
84 篇研究的系統性回顧:6.81% 與 3.64%
第二篇是 2024 年同一群人做的系統性回顧(Botvid 等人,PMID 38945918)。 他們依照事先在 PROSPERO 註冊的計畫,篩了 1981 到 2022 年間 4,134 篇 歐洲濕疹患者貼膚試驗的文獻,最後納入 84 篇原始研究。
結果:香精混合物 I 的致敏率是 6.81%(95% 信賴區間 6.37–7.28), 香精混合物 II 是 3.64%(3.3–4.01)。地理分布不同,FM I 在中歐與東歐最高, FM II 在西歐最高。
這兩個數字要放對位置。它們來自皮膚科門診的濕疹患者,不是一般人群, 分母天生偏高。這篇 2024 年的論文另有一則 2026 年的勘誤,引用時要一併看。
GHS 欄跟標示清單不是同一份名單
回到表格最右邊那一欄。23 種標示過敏原裡,資料庫的 GHS 欄明確寫 H317 皮膚致敏的 只有 13 種。沉香醇沒有、香豆素沒有、苯甲醇沒有、橡苔原精沒有。
這不是矛盾,是兩份名單的目的不同。標示清單問的是「這支在流行病學上是否值得讓消費者看見」, GHS 分類問的是「這支物質依據測試資料該掛哪一條危害警語」。 證據門檻與決策程序都不一樣,兩邊不必然一致。
更該記住的是覆蓋率。全站 42,225 筆原料,有 GHS 欄的只有 359 支,不到 1%, 其中寫 H317 的 63 支。所以「GHS 欄沒寫致敏」在絕大多數紀錄上的正確讀法是 那一格是空的,不是「安全」。拿一個覆蓋率不到 1% 的欄位做安全結論, 是天然的比較溫和嗎那篇踩過的坑。
實務上可以怎麼用
- **手上有這 23 支的任何一支,就當作它會需要具名。**做給自己用的東西無所謂, 要送人或要賣,成分表的義務從那一刻開始。
- **查現行法規,不要查目錄。**歐盟這份清單 2023 年修訂過,範圍比 26 種更大, 各地的規則也不同。以官方文本為準。
- **試香紙上的濃度不是皮膚上的濃度。**0.001% 的門檻是對成品說的, 你在稀釋階段的百分比跟它不是同一個座標。
- **想避開就避開,但別把清單當危險排行榜。**26 種是依據流行病學挑出來讓人看得見的, 不是按毒性排序的。
→ 用香調搜尋:這 23 支都查得到完整物性與供應商,例如清單上最大的那支,香葉醇。
這篇沒有建立的
- **26 種的比對是用名稱做的。**資料庫的命名與法規用名不完全一致 (cinnamal 對 cinnamaldehyde、limonene 對 dextro-limonene), 我逐項核對過,但命名比對本質上可能漏。
- HICC 與 BMHCA 查不到的原因,我推的是「禁用後從目錄消失」。 來源資料的收錄決策我沒有證據,只知道結果是查不到。
- methyl 2-octynoate 查不到不代表它被禁,它只是不在我們的來源裡。
- 1.98% 與 1.62% 是皮膚科門診濕疹患者的比例,不是一般人群的盛行率。 6.81% 與 3.64% 同理,而且該篇有勘誤。
- **法規細節會變。**這篇寫於 2026 年 10 月,兩項禁令的生效日期取自文獻與公開規則, 實際適用請以最新的官方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