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調香師 · 76
你讀到的香調欄是誰寫的——8,298 筆氣味描述裡,四分之一署名的是同兩個人
· 5 分鐘
這個資料庫有 8,298 筆紀錄帶著氣味描述,而其中 2,102 筆(25.3%)的描述署名是 Luebke 或 Mosciano 這兩位其中之一。Luebke 出現在 1,712 筆,年份跨 1981 到 2021;Mosciano 出現在 928 筆,年份停在 2001。更值得注意的是兩人的紀錄習慣差很多:Luebke 的 1,719 段描述裡有 99.2% 標了評測濃度,Mosciano 的 928 段裡只有 26.2% 標了。溶劑更懸殊,36.9% 對 1.3%。所以當兩人的描述看起來衝突時,第一件要做的事不是判斷誰對,是去看有沒有標濃度。
閱讀約 5 分鐘。
我這個系列每一篇原料圖鑑都在引用香調欄。寫到第一百多篇的時候,我開始想一個沒問過的問題:
那些詞是誰寫的?
兩個名字
odor_descriptions 欄不只有形容詞,它常常帶著署名。把全庫掃過一次:
- 有氣味描述的紀錄:8,298 筆
- Luebke, William:出現在 1,712 筆(20.6%)
- Mosciano, Gerard:出現在 928 筆(11.2%)
- 兩人皆有:538 筆(6.5%)
- 至少有其中一人:2,102 筆(25.3%)
四分之一。
其餘 6,196 筆(74.7%)多半是供應商自己的產品文案——那是另一種東西,我在〈供應商說「非常微弱」〉那篇處理過它們的不一致。
兩段不同長度的時間
從署名裡的年份看,這兩個人的工作期不一樣:
| 紀錄數 | 年份範圍 | 最密集的年份 | |
|---|---|---|---|
| Luebke | 1,712 | 1981–2021 | 1985–1989 |
| Mosciano | 928 | 1989–2001 | 1990–1994 |
Mosciano 的描述停在 2001 年,也就是說你今天讀到的那 928 筆,最新的也有二十五年了。Luebke 那一批橫跨四十年。
這不是說舊的描述就錯。但它意味著同一頁上並排的兩段話,可能相隔二十年,用的是不同年代的詞彙習慣。
真正的差別在於有沒有標濃度
這是我沒預期到的結果,而它比「誰的描述比較準」重要得多。
我把兩人的每一段描述拆出來,看有沒有寫「在 X% 濃度下」與「溶在什麼裡」:
| 描述段數 | 有標濃度 | 有標溶劑 | |
|---|---|---|---|
| Luebke | 1,719 | 99.2% | 36.9% |
| Mosciano | 928 | 26.2% | 1.3% |
Luebke 幾乎每一段都標了濃度,Mosciano 只有四分之一標了。
溶劑那一欄差距更大:37% 對 1.3%。
這決定了那段描述能不能被重做。「在二丙二醇裡 10% 時聞起來是甜的、香脂的」是一個可以重複的敘述;「甜的、香脂的」不是——因為原液與 1% 是兩種東西,這件事我在〈我的鳶尾脂是不是壞了〉量過。
一個可以解開的例子:WS-3
WS-3 是一支涼感劑,36 家供應商。它的紀錄上兩人都留了話,而乍看是衝突的:
Luebke(2009):在二丙二醇裡 25.00%。溫和的薄荷腦感、薄荷感。
Mosciano(2000):在 10.00%。幾乎無味,帶輕微的酒精感與涼感。
一個說薄荷味,一個說幾乎無味。
但把濃度讀進去,衝突就縮小了:**25% 對 10%,差 2.5 倍。**一支蒸氣壓只有 0.000085 mmHg、強度欄寫「低」的材料,在 10% 與 25% 之間出現「幾乎無味」與「溫和薄荷感」的落差是說得通的。
這不是兩個人看法不同,這比較像同一個東西的兩個劑量。(這支材料本身我另外寫了原料圖鑑。)
一個解不開的例子:Ambroxan
同一招在 ambroxan 上就不管用了:
Luebke(1987):在二丙二醇裡 1.00%。龍涎香、舊紙、甜、勞丹脂、乾。
Mosciano(1991):木質、松、雪松感,帶綠色種子與茶的細微差別。
**兩段話沒有一個共同的詞。**一邊是龍涎香與舊紙,一邊是松樹與茶。
而這一次沒辦法用濃度解釋,因為 Mosciano 那段沒有標濃度。
我不知道他是在什麼濃度下聞的,也不知道溶在什麼裡。所以這兩段話無法比較,而不是其中一段錯了。
(順帶一提,那筆紀錄下面還有十段供應商文案,多數說的是「琥珀、木質、麝香」——那是第三種聲音,而它們有商業動機。)
這對讀資料庫的人意味著什麼
- **看到氣味描述,先找「at X% in Y」那個前綴。**有的話,那段話可以重做;沒有的話,它是某個人在某個未知劑量下的印象。
- **不要把兩段描述當成投票。**它們可能是不同濃度、不同年代、不同溶劑。
- **供應商文案是第三類,要分開看。**它們沒有署名、沒有濃度,而且有商業動機。
- **同一支材料的兩段描述沒有共同詞,不代表誰錯了。**先確認它們可不可比。
- **我自己也要照這條規則。**這個系列引用香調欄的時候,如果那段有標濃度,我會連濃度一起寫;如果沒有,那是我引用時的一個限制,不是那支材料的性質。
這篇沒有建立的
- **我沒有查這兩位是誰、他們的評測方法或訓練背景。**這篇只處理欄位裡留下的東西:名字、年份、濃度、溶劑。
- **署名的比對是字串比對。**同一個人若用了別的寫法就會被漏掉,所以 20.6% 與 11.2% 是下限。
- **「有標濃度」是用正規表示式找
at N %這個形式。**用別的方式表達濃度的會被算成沒標。 - **「沒標濃度就不能比較」是我的判準,不是那兩位的錯誤。**期刊專欄與資料庫欄位的體例本來就不同,P&F 的專欄未必需要每次都寫濃度。
- 年份取自署名裡的括號,那是發表或收錄的年份,不必然是評嗅的年份。
- **74.7% 沒有這兩人署名的紀錄,我沒有進一步分類。**那裡面有供應商文案、無署名的描述,可能還有其他來源。
- **這篇沒有評價任何一段描述的準確度。**我沒有聞過任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