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圖鑑 · 109
原料圖鑑:麝香二甲苯(musk xylol)—— 資料庫說它「不用於香料」,同一筆紀錄的另一欄卻寫著「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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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81-15-2,20 家供應商。它的 category 欄寫「僅供參考,不用於香料或香精」,而同一筆的 cosmetic_uses 欄寫「香料;賦香劑」——全庫 42,225 筆裡同時出現這兩者的只有 2 筆,另一筆是人工甜味劑。GHS 給它 H351「懷疑致癌」而不是「確認致癌」,Lehman-McKeeman 1997 解釋了為什麼:它在所有基因毒性測試裡都是陰性,卻讓小鼠長出肝腫瘤,機制走的是酵素誘導這條非基因毒性路線。Müller 1996 在 15 份瑞士人的脂肪組織裡測到最高 288 ng/g 脂質。它的急毒性反而極低:口服大鼠 LD50 > 10000、皮膚兔 > 1500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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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不看
- 名稱:musk xylol(麝香二甲苯/麝香西藏),CAS 81-15-2
- 分子式 C12H15N3O6,分子量 297.27;三個硝基
- 香調:麝香型——脂感、乾、甜、皂感、麝香;強度中,強度階 2
- 留香:欄位寫「400 小時 @ 20% 溶於 DPG」
- 外觀:淡黃色結晶,熔點 235.4 °C
- 供應商:20 家
- GHS:H351 懷疑致癌、H410 對水生生物毒性極高且長期
- 急毒性:口服大鼠 LD50 > 10000 mg/kg、皮膚兔 > 15000 mg/kg
- **這一支不要用。**下面是為什麼,以及為什麼它還買得到。
同一筆紀錄的兩個欄位互相矛盾
category 與 uses 欄寫的是:
僅供參考,不用於香料或香精(information only not used for fragrances or flavors)
而同一筆的 cosmetic_uses 欄寫的是:
香料;賦香劑(fragrance; perfuming agents)
**全庫 42,225 筆裡,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只有 2 筆。**另一筆是環己胺磺酸鈉——一種人工甜味劑。
對照組就在隔壁:**葵子麝香(musk ambrette,83-66-9,18 家供應商)的 cosmetic_uses 寫的是「已不再使用」。**兩支同樣退役的硝基麝香,兩個不同的答案。
這件事本身值得一篇,我寫在〈怎麼看出一支材料已經退役了〉——這個資料庫有兩個退役標示,而它們只在 18 筆紀錄上重疊。
實務上的結論很簡單:不要拿 cosmetic_uses 當可用性判斷。
為什麼 GHS 寫「懷疑」而不是「確認」
GHS 分類欄:
H351 — 懷疑致癌(Carcinogenicity Category 2) H410 — 對水生生物毒性極高且長期持續
「Category 2 懷疑」跟「Category 1 已知或推定」是不同的等級,而這一支停在 Category 2 是有理由的。
Lehman-McKeeman 等人 1997 年在《Molecular Carcinogenesis》把這件事講清楚了。他們的開場是這樣的:
麝香二甲苯是一種合成硝基麝香香料成分,雖然在基因毒性測試中一律呈陰性,卻會在 B6C3F1 小鼠身上造成肝腫瘤。
兩件事同時成立:測不到它破壞 DNA,但它讓小鼠長腫瘤。
那篇論文追的是機制。他們的說法是它以類似苯巴比妥的方式誘導細胞色素 P450 酵素,這指向表觀遺傳(非基因毒性)的路徑;同時它在體內會被腸道菌叢還原硝基,產生芳香胺代謝物,而那些代謝物本身又會強烈誘導 CYP2B10。
這就是「懷疑」的來源:有動物腫瘤,沒有基因毒性,機制是酵素誘導——這種組合在跨物種外推上留下了空間,所以分類停在 Category 2。
**注意這不代表它比較安全。**下一段講的是另一個終點。
急毒性極低,而那不是重點
口服大鼠 LD50 > 10000 mg/kg、皮膚兔 LD50 > 15000 mg/kg(都出自 1981 年的《Bulletin of Environmental Contamination and Toxicology》)。
這些數字很漂亮,而它們回答的是錯的問題。
急毒性測的是「一次吃很多會不會死」。硝基麝香被淘汰的理由是累積——它親脂、難降解、會留在脂肪裡。
Müller 等人 1996 年在《Chemosphere》分析了 15 份瑞士人的脂肪組織樣本,用氣相層析搭配高解析質譜測五種硝基麝香與三種多環麝香。麝香二甲苯測到最高 288 ng/g 脂質。
Suter-Eichenberger 等人 1998 年同樣在《Chemosphere》上做了大鼠餵食實驗,結果有三層:
- 它會累積在脂肪組織,其他器官(卵巢、腎上腺)也有可觀的量。
- **它會過胎盤,也會經母乳傳給幼鼠。**乳汁中的濃度與成年雌鼠的脂肪組織相當。
- 雌鼠的組織濃度是雄鼠的 3.7 到 6.8 倍,而這個差異與脂質含量無關,論文明說「無法解釋」,而且在幼鼠身上不存在。
第三點是我讀到最有意思的地方:一個沒有被解釋掉的性別差異,被完整地留在論文裡。
(這條線的其他部分我寫在〈合成麝香不是同一類〉與〈原料圖鑑:麝香酮〉。麝香酮之所以還活著,靠的是一條規格——麝香二甲苯含量必須低於 0.1%。也就是說,這一支的存在會連累還能用的那一支。)
溶解度欄少見地給了五個數字
這一筆的 solubility 欄不是形容詞,是數字:
| 溶劑 | 每 100 克可溶 |
|---|---|
| 苯甲酸苄酯 | 25.2 g |
| 鄰苯二甲酸二甲酯 | 16.8 g |
| 鄰苯二甲酸二乙酯 | 14.4 g |
| 甲基卡必醇 | 5.5 g |
| 95% 乙醇 | 0.88 g |
苯甲酸苄酯與乙醇差 28.6 倍。
熔點 235.4 °C 的結晶固體在乙醇裡幾乎不溶,這解釋了它當年怎麼被使用——溶在苯甲酸苄酯裡當作預溶液。而香味描述欄也留下痕跡:「在苯甲酸苄酯中 10.00%:脂感、乾、甜、皂感、麝香」。
**這是我這個系列少數看到用非酒精溶劑當評測基準的紀錄。**多數材料的描述是「10% 於 DPG」。
留香欄那個限定詞
留香欄的原始字串是:
400 hour(s) at 20.00 % in dipropylene glycol
**20% 溶於 DPG,不是純料。**而數值欄把限定詞丟掉之後只剩 400.0。
400 是那一欄的天花板(2,027 筆有值的紀錄裡有 334 筆恰為 400),限定詞被丟掉這件事我在〈那個「Ambroxan 留香 400 小時」〉拆過。這一筆又多了一種寫法:Ambroxan 是「> 400 @ 10% in DPG」、Javanol 是「400 @ 100%」、這一支是「400 @ 20% in DPG」。三種不同的量測,數值欄裡是同一個 400。
所以該怎麼辦
- **不要買,不要用。**它的 category 欄自己講了。
- **如果你手上有舊的複方或舊配方,值得查一下。**這一支在 1980 到 1990 年代用得很廣。
- 如果你在用麝香酮,注意它的規格是「麝香二甲苯 < 0.1%」,那是一條要跟供應商確認的規格,不是自動成立的。
- **它還有 20 家供應商,那不代表它可以用。**能買到跟能用是兩件事。
這篇沒有建立的
- **我沒有聞過它,也不打算。**全篇是欄位、全庫統計與三篇論文。
- **我沒有查現行法規的條文。**這篇講的是資料庫欄位與已發表的毒理文獻,不是任何管轄區的法律狀態。要確認請查 IFRA 標準與你所在地的化妝品法規。
- Lehman-McKeeman 那篇做的是小鼠與機制,不是人體風險評估。我用它解釋的是 GHS 為什麼寫「懷疑」,不是任何暴露量下的結論。
- **Müller 1996 的樣本數是 15 份,來自瑞士,時間是 1990 年代中期。**那不是現在的暴露水準,硝基麝香在那之後大幅退場。
- **Suter-Eichenberger 那個 3.7–6.8 倍的性別差異,論文自己說無法解釋。**我沒有查後續文獻有沒有解釋掉它。
- 溶解度那五個數字是資料庫收的供應商資料,沒有標測定條件與溫度。
- 急毒性數據來自 1981 與 1990 年的文獻,欄位裡就是這樣標的。
- 20 家供應商是這個資料庫的收錄狀況,不代表它們現在都還在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