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圖鑑 · 115
原料圖鑑:當歸根油 —— 香調欄寫著麝香與麝香葵,而主成分是三支單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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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8015-64-3,46 家供應商,FEMA 2088。它的香調欄有十一個詞,包括 ambrette(麝香葵)與 musk——而 Aćimović 2017 的分析說根裡只含 0.10% 的精油,主成分是 α-蒎烯 29.7%、δ-3-蒈烯 14.2%、β-水芹烯與檸檬烯合計 13.2%。三支都是單萜,都不是麝香。這也解釋了那個奇怪的欄位組合:香調型是 amber,留香卻只有 31 小時。同一筆紀錄的備註欄還寫著「這支油不應該用在身體的任何部位,因為它的光毒性」,而 GHS 欄給了它皮膚致敏第 1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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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不看
- 名稱:angelica root oil(當歸根油/歐白芷根油),來自 Angelica archangelica,CAS 8015-64-3
- 香調型:amber;香調有十一個詞——雜草感、琥珀、萜烯感、薰香、麝香葵(ambrette)、麝香、芹菜、辛香、綠、草本、蔬菜
- 強度:中,強度階 2;留香只有 31 小時
- 供應商:46 家;FEMA 2088、CoE 56
- 閃點 43.33 °C——易燃液體
- GHS:H226 易燃、H304 吸入危害、H317 皮膚致敏第 1 級、H401/H411 水生毒性
- 備註欄:「這支油不應該用在身體的任何部位,因為它的光毒性。」
- 口服大鼠 LD50 11160 mg/kg、口服小鼠 2200 mg/kg
香調欄寫著麝香,主成分卻沒有麝香
這一筆的香調欄有十一個詞,其中兩個特別顯眼:ambrette(麝香葵)與 musk(麝香)。
而這個資料庫在別的地方也支持這個聯想——ω-十五內酯(exaltolide)那一筆的來源欄就寫著當歸根。一支大環麝香長在繖形科植物的根裡,那是那篇文章的骨架。
但它不是主成分。
Aćimović 等人 2017 年在《Natural Product Communications》分析了塞爾維亞 Ozren 山野生的 Angelica archangelica 根,水蒸餾後做 GC-MS:
| 含量 | |
|---|---|
| 根含精油 | 0.10% |
| α-蒎烯 | 29.7% |
| δ-3-蒈烯 | 14.2% |
| β-水芹烯與檸檬烯(混合) | 13.2% |
**前三名合計 57.1%,全部是單萜。**沒有一支是麝香。
所以那兩個麝香類的描述詞,來自不到一半的其餘成分——而大環內酯在精油裡通常是痕量級。
(「主成分不是主香氣」這件事最漂亮的示範是白松香:它的主成分是萜烯,而那個綠意來自含量極低的含硫化合物。當歸根是同一個故事的另一個版本。)
這也解釋了那個 31 小時
香調型是 amber,留香卻只有 31 小時。
琥珀型的材料在這個系列裡通常是幾百小時的——勞丹脂、龍涎香醇、ambroxan 都是 400 小時。當歸根油的 31 小時看起來很不搭。
**把成分表放進去就合理了。**一支 57% 是單萜的油,揮發得快是應該的。α-蒎烯、蒈烯、檸檬烯都是前調等級的分子。
**它聞起來有琥珀與麝香的方向,但它的物理行為是一支前中調的油。**這兩件事不矛盾,只是欄位沒有把它們連起來。
備註欄的那句指令
notes 欄第一句:
「這支油不應該用在身體的任何部位,因為它的光毒性。」
當歸是繖形科(Umbelliferae/Apiaceae),跟芹菜、歐防風、大阿米芹同科——這一科以呋喃香豆素著稱,而那類分子吸收 UVA 之後會與皮膚 DNA 起反應。柑橘那條線我寫在〈柑橘精油為什麼會光毒〉,而當歸是非柑橘的例子。
全庫有 46 筆紀錄帶著這句指令,理由分成光毒與致敏兩種,名單我整理在另一篇。當歸根油是光毒那一組裡供應商第三多的。
同一筆的原精(1 家供應商)也帶著同一句話,而它的香調型是 musk(辛辣、草本、麝香)——同一株植物,油是 amber、原精是 musk。這是我上一輪量到的同一個 CAS 香調型不一致的又一例。
GHS 欄不是空的,而且有致敏第 1 級
H226 — 易燃液體與蒸氣 H304 — 若吞食並進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H317 — 可能造成過敏性皮膚反應(皮膚致敏第 1 級) H401/H411 — 對水生生物有毒、且長期持續
**皮膚致敏第 1 級。**全庫 GHS 欄含皮膚致敏的有 63 筆,而那一組裡有很多是天天在用的材料——香葉醇(198 家)、檸檬醛(135 家)、香茅醇(119 家)、丁香酚(97 家)。
所以「有致敏分級」本身不是不能用的意思,那是限量與濃度的問題。但當歸根油同時帶著光毒的備註,兩個理由疊在一起。
de Groot 與 Schmidt 2016 年在《Dermatitis》的導論給了整體的規模:**已有文獻記載接觸過敏的精油有 80 種。**他們同時指出一個結構性的問題——精油的化學組成資料發表在皮膚科社群不會讀的期刊上,所以臨床端與化學端彼此看不到對方的資料。
閃點 43 °C
閃點 43.33 °C,這在運輸上是有意義的分界。單萜含量高的油閃點都偏低,而這會影響你能不能寄它、怎麼寄。那一套規則我寫在〈把易燃液體寄出去〉。
保存欄寫「陰涼乾燥、密封、避熱避光」,保存期限 24 個月。
怎麼用
- **不要用在會停留在皮膚上的產品。**備註欄自己講了,理由是光毒。
- **它是一支前中調的油,不是定香劑。**留香 31 小時,別被 amber 這個香調型誤導。
- **那個芹菜與雜草的方向是真的。**香調欄有 celery、weedy、vegetable,味覺描述欄寫「25 ppm 時:綠、草本、麝香葵與麝香感,帶蔬菜與辛香的細微差別」。
- 要麝香效果不要靠它。ω-十五內酯是那個分子本身,而且它在這支油裡是痕量。
- 閃點 43 °C,寄送前先確認。
- 同株植物的原精是另一支材料(香調型 musk,1 家供應商),不能互換。
這篇沒有建立的
- **我沒有聞過它。**全篇是欄位、全庫統計與兩篇論文。
- **Aćimović 那篇測的是塞爾維亞野生的一批根。**產地、栽培與野生、採收期都會改變比例,而商業當歸根油多半來自比利時、荷蘭、法國、德國、匈牙利與印度的栽培(備註欄自己列的)。一份分析不等於這支材料的通則。
- **「麝香描述詞來自痕量成分」是推論。**Aćimović 那篇只報告主成分,沒有列出大環內酯的含量,我也沒有找到當歸根油裡 ω-十五內酯定量的資料。
- 「31 小時是因為單萜多」是把兩份不同來源的資料放在一起推的——留香來自資料庫欄位,成分來自論文,兩者不是同一批油。
- 光毒的機制段落是繖形科的一般性敘述,我沒有查當歸根油裡呋喃香豆素的定量。
- GHS 分級是供應商申報的,各家可能不一致,而這個欄位全庫覆蓋率只有 0.9%。
- 我沒有查現行 IFRA 標準對這支油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