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 · 15
買太多的那些材料:一張把後悔換算成次數的表
· 13 分鐘
論壇上有人問「你買太多但幾乎沒用到的是哪支材料」,31 則回覆點名了十七支,還附上克數。我把每一支拿去對 954 份配方的用量中位數換算:10 克吲哚可以做 333 次五克試作,25 克 Floralozone 可以做 1,250 次,250 克苯甲酸丁酯超過七千次。十七支裡有十三支的中位用量在 1% 以下。而買太多的代價不只是錢——資料庫裡 75.2% 的材料標示保存期在兩年以內,263 條 IFRA 標準有 176 條是 2020 年以後才公布或修訂的。
有人在 r/DIYfragrance 問了一個很好回答的問題:
「你買太多、後來卻幾乎沒用到的是哪支材料?有些材料聽起來好像什麼都用得上,等你真的開始調的時候,它們就在架子上放到天荒地老。」
31 則回覆,而且大家都很誠實地報上克數。
那些數字可以換算。 我把每一支拿去對 954 份配方語料的用量中位數,算它能做幾次五克試作。
先講結論
- 17 支被點名的材料裡,有 13 支的語料用量中位數在 1% 以下。 這不是巧合,是那個問題的答案。
- 10 克吲哚可以做 333 次五克試作。 那位使用者說他一年半用掉 0.5 克——跟語料的 0.60% 中位數完全吻合。
- 25 克 Floralozone 可以做 1,250 次。 他買的理由是「十五美元看起來很划算」。
- 250 克苯甲酸丁酯超過七千次。 那位說他一年用掉 1 克。
- 代價不只是錢。資料庫裡 1,303 筆有保存期記載的原料中,75.2% 標示兩年以內。
- 而放久的材料不是只有變弱:氧化生成的東西正是致敏物,這件事有一百年的文獻。
- 還有法規。263 條 IFRA 標準裡有 176 條(66.9%)是 2020 年以後公布或修訂的,而串裡有兩位分別損失了一公斤與兩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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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算表
每一列的最後一欄是:10 克那支材料,照語料的中位用量,能做幾次五克試作。
| 材料 | 語料份數 | 用量中位數 | 10 克 → 五克試作 |
|---|---|---|---|
| 吲哚 | 102 | 0.60% | 333 次 |
| Calone | 31 | 0.91% | 220 次 |
| 醛 C-8(辛醛) | 39 | 0.92% | 217 次 |
| 醛 C-9(壬醛) | 34 | 0.48% | 416 次 |
| 醛 C-10(癸醛) | 128 | 1.00% | 200 次 |
| 醛 C-11 | 108 | 1.00% | 200 次 |
| 醛 C-12 MNA | 60 | 1.00% | 200 次 |
| Floralozone | 23 | 0.40% | 500 次 |
| 玫瑰醚 | 76 | 0.50% | 400 次 |
| 糞臭素 | 5 | 1.00% | 200 次 |
| 苯甲酸丁酯 | 1 | 0.70% | 288 次 |
| 鄰胺基苯甲酸甲酯 | 116 | 0.85% | 235 次 |
| Triplal/常春藤醛 | 94 | 0.60% | 333 次 |
| 乙酸乙酯 | 80 | 1.50% | 133 次 |
| 癒創木酚 | 7 | 3.75% | 53 次 |
| Sandalore/檀香類 | 131 | 2.63% | 76 次 |
| Tonalide | 13 | 3.00% | 67 次 |
把他們實際買的量代進去,數字更清楚:
| 使用者說他買了 | 照中位用量能做的五克試作 |
|---|---|
| 10 克吲哚 | 333 次 |
| 25 克 Floralozone | 1,250 次 |
| 50 克 Calone | 1,099 次 |
| 100 克 Sandalore | 760 次 |
| 100 克乙酸乙酯 | 1,333 次 |
| 250 克苯甲酸丁酯 | 超過 7,100 次 |
七千次五克試作。 如果一週做三次,那是四十五年。
那 13 支的共同點
十七支裡有十三支的中位用量在 1.00% 或以下。
這正是我們寫過的那條規則的反面教材:下單之前先問「這支我會用在幾 % 上」。
而那條規則之所以難執行,串裡有人講出來了:
「Floralozone,我一直在用,但用量小到我根本沒有理由買 25 克——只是那時候十五美元看起來很划算。」
「便宜」是按瓶算的,「夠用」是按次數算的。 這兩個單位不一樣,而店面只給你第一個。
另一位講得更直接:
「30 毫升很便宜」這個邏輯,在你剛開始的時候很危險。突然之間你就有了一輩子份量的、你幾乎不用的材料。
有一位給了可執行的規則,值得抄:
「我在實驗室有一條規矩:任何原料都不買超過『十瓶 100 毫升的 20% 稀釋液』的量,除非 5 克跟 15 克只差三塊美元,那我就買稍微多一點的。」
那條規矩的聰明之處是它用成品的量當單位,不是用瓶子的克數。
第二個代價:時間
錢只是一部分。放不完的材料會壞。
我數了資料庫裡 1,303 筆有保存期記載的原料:
| 標示保存期 | 筆數 | 佔比 |
|---|---|---|
| 12 個月 | 397 | 30.5% |
| 18 個月 | 21 | 1.6% |
| 24 個月 | 561 | 43.1% |
| 36 個月 | 111 | 8.5% |
| 48 個月 | 10 | 0.8% |
| 60 個月 | 3 | 0.2% |
| 其他 | 200 | 15.3% |
75.2% 標示兩年以內。 36 個月以上的只有 9.5%。
串裡有一位做了六年的人說:
「我很確定很多材料放三到四年之後就該丟掉,尤其如果你還用著廠商出貨時附的那種蓋子。」
供應商標的數字比他還嚴。 兩年,不是三到四年。
(那位提到蓋子的觀察值得記:他說換成有推壓旋轉安全功能的那種大蓋子,或許能放久一點。這一點我沒有資料可以驗證,但方向與頂空與開瓶次數一致。)
放久的不是只有變弱
這是我覺得最該講的一段,因為串裡的討論停在「會失去效力」。
失去效力是好的那一半。壞的那一半是它變成別的東西。
Karlberg 與 Lepoittevin 2021 年在《Contact Dermatitis》寫了一篇回顧,標題是〈氧化萜類造成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一百年〉。
他們指出:致敏性萜類氧化產物的討論多半集中在氧化的檸檬烯與沉香醇,但萜類自氧化與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關聯並不新——它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初,當時松節油造成油漆工的職業性接觸性皮膚炎。
當年的研究者的結論是:斯堪地那維亞松節油裡的主要元凶是 Δ3-蒈烯的氫過氧化物。這解釋了為什麼它的致敏效果比法國松節油強——後者屬於伊比利型,不含或只含微量的 Δ3-蒈烯。
還有兩個結論值得記:
- 歷史上的暴露顯示,終止工業暴露就終止了職業性的皮膚致敏。
- 貼布試驗研究顯示,單萜氫過氧化物遠遠不是只跟松節油有關的過時過敏原,而是族群中常見的接觸性過敏原因。
作者最後一句是:一百年來全球廣泛的化學與臨床研究,應該足以滿足萜類造成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證據要求。
這對你架上那瓶放了三年的柑橘油的意思: 裡面的檸檬烯部分已經變成氫過氧化物,而那些氫過氧化物的致敏性比原本的檸檬烯強。你用的不是三年前買的那個東西。
我們引過的另一份研究量的是同一件事的另一支:Hagvall 等人 2007 年發現,香葉醇自氧化後的樣品具有中等的致敏能力,跟純的香葉醇完全不同。
所以「反正放著也不會怎樣」是錯的。 放著會變成一個致敏性不同的東西。
第三個代價:法規
串裡有一位的損失最戲劇性:
「一公斤的 amber core,剛好碰上限制生效。喔還有大概兩公斤的 tonalide,正好趕上歐盟開始對它發瘋。」
那不是運氣差,那是機率問題。
我解析了 IFRA 公開標準索引裡 263 條標準的公布或最近修訂年份:
| 年份 | 條數 |
|---|---|
| 2020 | 116 |
| 2023 | 59 |
| 2006 | 32 |
| 2008 | 23 |
| 2004 | 10 |
| 其他年份合計 | 23 |
176 條(66.9%)是 2020 年以後公布或修訂的。
這個數字要小心讀。 2020 年那 116 條大概反映的是第 49 版修訂那次的大規模改版——一次修訂會把很多標準的日期一起換掉。所以它量的是「現行條文什麼時候發布」,不是「每支材料的狀態多常實質改變」。
但對採購的意思還是成立的:如果你今天買一公斤,管它的那份文件很可能在你用完之前就被重新發布過。
而上一篇剛好碰到同一件事的另一面:資料庫裡有五支席夫鹼,其中兩支的醛那一半(Lilial 與鈴蘭醛)已經被禁。
買越多,你被鎖進去的時間越長,而規則在那段時間裡會動。
那個買了三次的坑
串裡還有一則值得單獨講:
「我還在意識到不同廠商用不同名字與描述之前,大量買了 三次 乙酸 α-萜品酯。」
這個系列已經遇到同一個問題五次了——ω-十五內酯四個名字、helional 五個名字、Vertofix 三個名字、尤加利油與桉油醇是兩個名字指不同東西、Lilial 在資料庫裡叫 lilyall。
這是第一次我看到有人因此付了三次錢。
下單之前用 CAS 對一次你已經有的庫存。 那件事花三十秒。
一條可執行的規則
把上面四件事收成一句:
買之前先算「這一瓶能做幾次試作」,而不是看「這一瓶多少錢」。
具體步驟:
- 查那支材料的用量中位數。那 79 支常用原料的表在這裡。
- 決定你的試作規模。2 到 5 克就夠。
- 算次數。 克數 ÷(中位用量 × 批次重量)。
- 除以你的頻率。 如果答案超過兩年,買小的——因為四分之三的材料標示保存期就是兩年以內。
- 對一次 CAS。 確認你沒有已經有一瓶別的名字的它。
這篇沒有建立的
語料的用量中位數不是你的用量。 那 954 份是公開示範配方,74% 帶專利或出處欄,反映的是那批文件的習慣。你自己的配方可能差很多——尤其如果你刻意在做某支材料的主題。
「能做幾次試作」是算術不是預測。 它假設你每次都用中位用量、每次都做五克、而且每一滴都用得到。實際上會有損耗、有失敗的批次、有你不會再碰的方向。
保存期是供應商標的,不是實測的失效點。 它是一個保守的建議值,不是「第 731 天就壞了」。而資料庫的保存期欄只有 1,303 筆有資料,那是全庫 42,225 筆裡的一小部分。
IFRA 的年份分布有一個很大的限制。 大規模改版會把許多標準的日期同時更新,所以 2020 年那 116 條不代表那一年有 116 支材料的狀態改變。我量的是文件的發布日期,不是實質變動的頻率。 要回答後者需要逐條比對版本差異,我沒有做。
串裡的購買量與使用量都是自述。 「一年半用了 0.5 克」沒有辦法查證,我拿它跟語料中位數對照是為了看方向一致,不是為了驗證那個人的紀錄。
Karlberg 那篇是回顧不是原始研究,而且講的是萜類。它不能推廣到所有香料材料——像 Vertofix 那種蒸氣壓極低的合成物老化的方式就不一樣。
參考文獻
A. T. Karlberg, J. P. Lepoittevin, One hundred years of 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 due to oxidized terpenes: What we can learn from old research on turpentine allergy, Contact Dermatitis, 85(6), 627–636 (2021). PMID 34453446. doi:10.1111/cod.13962
L. Hagvall et al., Fragrance compound geraniol forms contact allergens on air exposure, Chemical Research in Toxicology, 20(5), 807–814 (2007). PMID 17428070. doi:10.1021/tx700017v